8月24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并公布了試點任務,其中包括將建立抵押物處置機制。
在農業經營領域,“融資難”與“融資貴”的問題始終縈繞,而在農民、政府、金融機構三者不同視角下,路徑差異往往成為協調難點。
推行“兩權”試點,將如何直擊農業經營融資冰點、尋路提高農業金融效率?如何在“小而散”的中國農戶特征下,找到適度規模經營的融資路徑?針對上述問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專訪了農業部經管司司長張紅宇。
關鍵詞1:融資“將有效盤活農村資源”
張紅宇: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中國特色現代農業發展的基本方向。“兩權”試點,在土地制度創新和金融制度創新的結合方面,是個大思路、大創新。從融資需求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呈現出不同于普通農戶小額、分散、短時的特點,它們通常需要更大的金額、更長的使用時間。
一是農戶轉包轉讓大量增加,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流轉土地規模不斷擴大。以1畝土地的流轉費每年500元為例,100畝就是5萬元,一個家庭農場如果流轉100畝、200畝,農民可能還付得起,但如果一個合作社流轉1000畝、2000畝,需要的資金就是50萬、100萬,那就必須靠貸款了。二是國家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尤其是龍頭企業、合作社等興辦農產品加工、發展農產品新型流通業態,1臺設施就是十幾萬、幾十萬元,一些大型成套農業設施甚至有的幾百萬元。每年集中收購農產品原料時,也需要占用大量資金。三是發展現代設施農業,興建溫室大棚,完善農業基礎設施等都需要較大資金支持。
從目前農業經營融資情況看,農民小額短期的資金需求是可以通過銀行信用貸款、合作社信用合作等途徑解決的,缺少的是大額、長期的資金信貸供給。
農村土地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是農民最重要的兩項財產權利,“兩權”抵押試點有效盤活了農村資源、資金、資產,建立了適應農業規模經營發展的穩定投入機制。它雖然不能解決農業經營“融資難”的全部問題,但卻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有效途徑。
關鍵詞2:路徑“主要在三方面下功夫”
張紅宇:最重要的原則是要嚴格遵守《意見》提出的“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穩妥推進、風險掌控”,在三個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制度設計時就有所控制。按照《意見》要求,首先試點封閉運行、范圍有限、區域固定,“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主要在農村改革試驗區、現代農業示范區等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較好的地區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原則上選擇國土資源部牽頭確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地區開展”,“先在批準范圍內開展”。其次,是要做到兩個控制,即控制面積和控制期限。以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為例,《意見》明確說明“抵押僅限于流轉期內的收益”,指的是部分流轉土地、部分流轉期限。既不是全部的農村承包土地、也不是永久的土地收益,如果抵押了3年、5年,那過幾年土地收益仍然歸農民所有。而農民住房財產權一般抵押的是第二套農村房產,并不會影響到農民的基本居住條件。
二是要充分發揮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的作用,充分發展各級產權交易市場,為試點提供平臺支撐。按照《意見》要求,“依托相關主管部門建立完善多級聯網的農村土地交易產權平臺”。
三是要有懂金融、懂農民的中介服務機制。在金融機構與農民間搭建起橋梁,既能夠保證金融機構的產品落地,又能夠保證農民抵押貸款可以順利實施。
關鍵詞3:推行“應采取有區別的政策”
張紅宇: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核心和主線,是在繼續扶持普通農戶發展的基礎上,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重點發展以家庭經營為特征的家庭農場,培育示范農場,促進農業商品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以往農民“小而散”的特征,不利于“兩權”抵押試點的施行,一方面是實際操作繁瑣復雜,存在困難,另一方面是可抵押貸款額度也比較小,不能滿足融資需求。
要克服這些困難,從金融供給方面,一是要注意認真研究現代農業發展方向,準確把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不同特點,并認識到這種特點給農村金融市場帶來的影響和變化。二是金融機構、金融產品、金融服務都要加強創新,設計有針對性的產品及服務,比如在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剩余使用期限內發放長期貸款等。三是中央要有效調動和增強金融機構支農的積極性,在發放再貸款、準備金等貨幣政策方面,以及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監督管理方面,采取不同于一般商業銀行的政策措施。
從金融需求方面,則要做到規范發展,手續完全,培育信用。既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身發展規范,也要試點運行規范,抵押貸款要嚴格按照試點要求用于農業發展,并且在辦理的過程中一定要各項手續齊全。同時,要做好農村地區的道德建設和制度建設,開展信用村、信用戶的評定,繼續開展合作社信用評級,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為推行試點打造堅實的信用基礎。(來源:中國投資資訊網湖南融資擔保)